前天凌晨1時45分,義烏市公安局稠北派出所監(jiān)控中心隊員通過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在福田二區(qū)一幢民房前,一名騎著踏板摩托車的男子將車停好后,把安裝在樓道口的一個陶瓷水槽搬到自己車上后揚長而去。
見有人偷水槽,監(jiān)控隊員立即呼叫路面巡防隊員前往攔截。很快,男子在工人北路被巡防隊員截獲,他的身上散發(fā)著濃重的酒氣。男子姓梁,江蘇人,是長春二區(qū)一家工藝品商行的老板。梁某說,他店面門口的水槽幾天前被人偷走,因為懶得去買,就效仿到別人家搬一個回去。
隨后,梁某被巡防隊員移交到稠北派出所處理。可到了派出所后,梁某換了一番說辭:“我是個生意人,完全沒理由去偷一個幾十元錢的水槽。”他說,前一天晚上是朋友的生日,他在生日宴會上喝了很多的酒。因為凌晨要去接貨,就沒回去休息,而是騎摩托車到福田二區(qū)看看有沒有房屋出租的廣告信息。至于后來為什么會去搬水槽,梁某說他已記不起來了。
鑒于梁某的行為情節(jié)輕微,民警最后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決定不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