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同時改判原審同案被告人張偉春、原審同案被告單位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無罪,原判已執(zhí)行的罰金及追繳的財產,依法予以返還。(詳情見:物美創(chuàng)始人詐騙案今日再審宣判:張文中無罪!)
△張文中(資料圖)
物美創(chuàng)始人張文中
1962年,張文中出生于山東。1983年,他從南開大學數學系畢業(yè)后,又先后在中科院系統(tǒng)科學研究所、美國斯坦福大學攻讀博士及博士后。
1994年創(chuàng)立物美 2006年成國內大型民營流通企業(yè)
1994年,張文中從美國回國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立物美商城,開設了北京第一家連鎖超市。2003年物美集團在香港上市。2006年已經成為國內大型的民營流通企業(yè)。
△資料圖
2009年被捕入獄
正當張文中的事業(yè)蒸蒸日上的時候,打擊突如其來。
2006年張文中被帶走調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物美集團存在假冒國有企業(yè)騙取國債貼息資金和單位行賄、挪用資金等行為,指控張文中犯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挪用資金罪,并于2007年12月25日,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張文中有期徒刑18年。
張文中對于被指控的三個罪名不服。在一審判決中,張文中的一項主罪是詐騙罪,關于詐騙罪爭議焦點集中在物美集團是否具有申報2002國債技改貼息項目的資格,原審法院認為物美集團作為民營企業(yè)不屬于國債技改貼息資金支持的范圍,張文中在明知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物美集團冒充為國有企業(yè)的下屬企業(yè)通過呈報虛假項目騙取國債技改貼息資金3190萬元,構成詐騙罪。
而對于另外兩項單位行賄、挪用資金的罪名,張文中也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改判張文中有期徒刑12年。這對物美和張文中本人都是致命的打擊。
隨著張文中被捕入獄,物美股票陷入停牌十個月之久,談好的并購項目被迫擱淺,大量供應商催要貨款。
刑滿釋放后 多次申訴為自己討公道
張文中在服刑期間兩次減刑,2013年2月,張文中刑滿釋放后堅持要為自己討回公道,他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5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張文中的申訴。
但張文中還是沒有放棄。2016年10月,他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對張文中案進行再審,并于2018年2月12日就張文中案再審公開開庭審理。
入獄后,他有什么樣的心路歷程?今天的無罪判決,除了給他個人帶來清白外,還帶來了什么影響?他是否會追究原辦案單位的責任?今天公開宣判后,央視記者獨家專訪了張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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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宣告無罪 心情百感交集”
央視記者:今天現場聽到這個結果,您什么感受?
張文中:眼淚確實就在眼圈里邊轉,也落過多少次淚了,這次我是控制,我想盡可能地平靜來接受這樣一個結果。
從階下囚到徹底平反,當場宣告無罪,應該說心情是百感交集,思緒萬千。這一路歷盡艱辛,能有這么一個結果,真是感謝黨、感謝最高法院,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保護產權,使我蒙冤12年的這樣一個冤案徹底平反。
“我相信公平正義”
1994年,張文中創(chuàng)立物美商城。2006年是張文中和物美集團發(fā)展很好的一年,也是張文中自己最風華正茂的時候。然而,正是在這一年,張文中因涉嫌行賄、挪用公款,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
張文中:
當時覺得天就塌下來了,完全沒有思想準備,一下子從自己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造的良好環(huán)境進入到階下囚的狀態(tài)。完全失去自由,和外界一切隔斷,那個時候打擊是很大的,真不知道下一步會怎么樣。企業(yè)也受到重創(chuàng),幾乎要倒閉。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人還是要有點信念的,我相信公平正義。
對于一個企業(yè)家,其實最大的痛苦是失去辛辛苦苦帶領大家創(chuàng)辦的事業(yè),我和這個事業(yè)被隔斷了。我從2006年被帶走,這十年是中國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蓬勃興起的十年,所以我們失去了很多很多機會。
如何度過最難熬的時候?
只有失去過自由的人才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在服刑期間,張文中也曾感到很絕望,但絕望過后,他選擇開始通過讀書,慢慢把自己穩(wěn)定下來。
張文中:
實實在在地講,我是死過幾次的人。比如說會覺得絕望,會覺得關在這里面,這就是一個墳墓,不知道是不是還被人記著。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就要真正地把自己穩(wěn)定下來,開始讀書,很認真地看。
△庭審現場
“這個案子早已不是我個人的事了”
2016年10月,張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審查決定對張文中案提審。當收到再審通知的時候,張文中心情非常激動,他覺得這個事終于有一個盼頭了。
張文中:
全國有幾百個企業(yè)家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向我詢問情況,表示慰問、祝賀、關心,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企業(yè)家關心這件事呢?就是由于這個案子影響力太大了,它又是涉及到民營企業(yè)的一個生命線的事——民營企業(yè)到底有沒有資格和其他企業(yè)有同樣的權利。
我覺得我的這個案子早已不是我個人的事了,而且我認為,這是糾正民營企業(yè)涉產權案的第一個案子,但是絕不是最后一個案子,應該是推進民營企業(yè)發(fā)展的新起點,也為民營企業(yè)發(fā)展注入新的動力。
“不想再追究原辦案單位責任”
蒙冤12年,有些失去的東西可能很難彌補。不過,對于原辦案單位的責任,張文中表示不想再去追究。
張文中:我覺得都是一些不可抗力影響的,所以我沒有追究這些辦案人員要承擔責任的意愿,我覺得也沒有必要了,都往前看。
當然,想通這一點也是不容易的,但是我是想通了。因為如果你依然生活在昨天,那你就永遠在牢籠里面,這個牢籠是你自己把自己圈起來的。當你離開監(jiān)獄的那一刻,就揮揮手,這一切都過去了,這是最重要的。
央視記者:在您出獄之后,有朋友或者家人勸你出國嗎?
張文中:當然有過。他們說你經歷了這么多風風雨雨,是不是稍微平靜一點。我對這樣一個建議也想了想,但是對于我來說,我的事業(yè)是在中國,同時我也相信,正義是會來的,我要在這兒堅定不移地在黨的領導下,把這個案子徹底地糾正過來。今天我如愿以償了,所以今天是我人生最高興的時候。
“我們不能把眼光只放在糾正案件”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保護產權、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創(chuàng)造良好營商環(huán)境的舉措,這讓企業(yè)家群體深受鼓舞。對于張文中來說,他對這樣的保護有著更深的感受。
張文中:真正做到保護,就是要把黨中央制訂的一系列方針政策落到實處。比如說在司法環(huán)節(jié),我們也看到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出臺了很多政策,這些政策如何在各級法院執(zhí)行。除此之外,我們不能把眼光只放在糾正案件,如何預防這些冤錯案件的發(fā)生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