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一則“云南導游嫌購物少怒罵游客來騙吃騙喝”的視頻在網(wǎng)上引起熱議。(詳情點擊:又現(xiàn)黑導游!云南旅游為何總是按下葫蘆起來瓢?)
△視頻:2017年12月20日《新聞直播間》云南導游辱罵不購物游客“騙吃騙喝”
嫌消費低購物少 導游將游客罵下車
在網(wǎng)友曝出視頻中,女導游怒斥游客“我讓你去買翡翠,你不買”、“把你的團費花出來嘛”、“你給我的感覺就是在這里騙吃騙喝的”。
據(jù)了解,視頻是武漢游客曹女士去年到云南景洪參團旅游時拍下的,曹女士稱因為自己沒買翡翠,買的茶葉不到2000元,就遭到導游的怒斥,還被趕下了車。
視頻曝光不久,當?shù)芈糜螆?zhí)法部門立即啟動程序,對相關企業(yè)和人員進行核實調查。涉事的旅行社和購物企業(yè)被責令暫停經(jīng)營行為,接受調查;涉事導游李某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進展:涉事導游因強迫交易獲刑半年
6月10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云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李云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后李云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
經(jīng)審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李云受昆明云迪國際旅行社聘用,在云南省景洪市為所帶游客提供導游服務并帶游客到定點商家消費過程中,為達到迫使游客消費的目的,采取辱罵、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游客不發(fā)放房卡、對與其發(fā)生爭執(zhí)的游客驅趕換乘車輛等手段,強迫8名游客購買商品、消費“傣秀”自費項目,強迫交易金額達15156元,情節(jié)嚴重。
被告人李云強迫交易的視頻于2017年12月17日在網(wǎng)上發(fā)布,至12月29日該視頻被60余家媒體網(wǎng)站、論壇和微信公眾號轉載報道,網(wǎng)民閱讀總量17000余次,相關貼文680余條,轉發(fā)8250余次,評論16200余條,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年6月6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被告人李云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真悔罪,并當庭道歉。景洪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云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一)、(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構成強迫交易罪,但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過錯有較好認識,能主動坦白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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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黑導游”事件屢禁不止,文化和旅游部最近重拳整治“黑導、黑店、黑社”等旅游市場亂象。在嚴查“黑導”的執(zhí)業(yè)大檢查中,對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依法進行查處:
強迫交易、兜售旅游商品
①哈爾濱市旅游主管部門給予向游客強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導游商某某罰款二萬元,并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
②云南大理州旅游主管部門給予向游客兜售旅游商品的導游何某某,罰款三萬元的行政處罰;
③西安市旅游主管部門給予未經(jīng)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yè)務的導游雷某某罰款五千元、暫扣導游證一個月的行政處罰。
“黑店”、“黑社”、“黑車”
對于游客痛恨的“黑店”、“黑社”、“黑車”現(xiàn)象,各地旅游主管部門主動協(xié)調相關部門進行了查處。
①昆明僰銀商貿(mào)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某某、經(jīng)理陳某某因向云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某某行賄五十萬元,由該旅行社招徠低價旅游團,組織游客在旅游過程中到其下屬購物店購物,從中獲取非法利益,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依法逮捕,白某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逮捕。佛山市工商部門對4家涉嫌旅游購物店進行立案調查;
②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門對涉嫌未經(jīng)許可經(jīng)營旅行社業(yè)務的3家科技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③欽州市旅游主管部門對利用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虛假旅游信息,招攬游客的欽州市某協(xié)會依法進行查處;
④武漢市旅游主管部門給予未經(jīng)許可經(jīng)營旅行社業(yè)務的鄭某某,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黑導游”
在查處違法導游(領隊)的同時,各地對委派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或安排不具備領隊條件的人員提供領隊服務的旅行社,依法予以嚴懲。
①哈爾濱市旅游主管部門給予雇用無導游資質人員、非法提供導游服務的黑龍江省桃源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罰款十萬元、責令停業(yè)整頓三個月的行政處罰;
②昆明市旅游主管部門給予安排未取得導游證人員提供導游和領隊服務的云南中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③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門對涉嫌安排未取得導游證人員提供導游和領隊服務的2家旅行社進行立案調查。